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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更新】涉洩兩岸談判情資 張顯耀不起訴
Feb 10th 2015, 12:18

(更新:新增網友意見)

台北地檢署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,經5個月綿密查證,認定張顯耀與中國進行經貿談判時,沒有洩露我方談判籌碼、底線的犯意,今將張顯耀及其前助理陳宏義、秘書張素玲等3人不起訴。

當全案爆發後,調查局國安處立案調查,懷疑張顯耀在處理兩岸事務交涉時,洩露我方談判底線,依《刑法》外患罪章當中的「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(即通敵罪)」,將張移送職掌共諜案的高檢署請求指揮偵辦,但因此罪法條規定須事關「外國政府」,與兩岸狀態不符,被高檢署「打槍」退回,調查局轉而報請台北地檢署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指揮偵辦。

北檢分案後,曾前往張顯耀及其3名親信共7處地點執行搜索,並約談張到案還將他列為洩密罪偵字案被告並限制住居,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國安局長蔡得勝、陸委會主委王郁琦、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、企劃處長胡愛玲、法政處長葉寧等多人。

據了解,張顯耀遭人檢舉,前年初在擔任陸委會時,以「海、陸雙棲」身分主導兩岸經貿對談後,火力主要集中在利益驚人、兩岸國防高度敏感性的「陸客來台中轉」上,而張卻將這些談判內容,透過管道告知對岸。

據悉,陸客中轉是桃園航空城成功的關鍵要素,若中國開放,桃園機場至少可增三成運量,周邊的過境、觀光效益更是驚人;但事涉中國欲以此交換我方開放海峽中線領空,府院雖積極,但也外格慎重;中國則對我方規劃、底限極欲打探,還取得部分情資。

檢調為了查明真相,向相關單位調取3人歷年通訊監察簽核的文件及監聽案的承辦人員,從這些相關資料,都未發現受監察的對象,其通訊內容有危及國家安全的情報。另外蔡得勝也證稱,他擔任首長5年多,有持續關注張顯等人與大陸交往情形,但未發現張有通敵賣國的情形。

另外,證人王郁琦也證稱,這起案件是因為台商提醒他,張顯耀與大陸官員走得很近,未來可能出事,當時僅有聽聞檢舉資訊,並無實質的內容,而專案小組也發現,我國在2013、2014年派張顯耀前住大陸協商、溝通協調,對於相關的執行細節部分並未干預,完全授權張顯耀執行,也未看出其與大陸有往來異常的情形。因此認為3人證據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

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獲知張顯耀獲北檢處分不起訴後,允諾請辭下台,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表示,對王的請辭,北檢不便表示意見。

調查局則強調,調查局只是負責前期的鑑密工作,事後傳訊張顯耀等人及後期鑑密工作,都是由北檢負責,調查局是在去年11月2日將調查結果移送北檢。調查局本於職責,仍將持續偵辦國家機密的洩密案及維護國家安全的案件。(呂志明、賴又嘉、林益民/台北報導)

=================  網友意見  =================

網友得知張顯耀獲不起訴,紛紛留言批評馬英九及北撿,友人嘲諷北檢「北檢匪諜查不到,抓學生倒是很用力...」、「真是爛司法無能,大案抓不到,手無權力的人卻是亂抓一通」,還有網友痛批馬政府「張顯耀事件凸顯出,馬英九集團主政6年8個多月期間,不僅治國無能,對中國的經貿等談判也用人不當,台灣主權與台灣人民利益,就這樣一點一滴的流失了 !」、「總統府已經變成烏龍府了嗎?加上下面一級的烏龍院,再加上下一級的烏龍會,天龍國即日起改稱烏龍國比較合宜....」。

出版時間 10:12
更新時間 20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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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認定張顯耀沒有洩露兩岸經貿談判底線的犯意。資料照片

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說明。胡瑞麒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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